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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VNA烟囱流量计
设备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VNA烟囱流量计(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VNA烟囱流量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介绍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2设备名称: VNA烟囱流量计
设备数量:核级VNA烟囱流量计设备2套,详见技术规格书。
2.3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时间: 3#机组:2024.02.29;4#机组:2024.12.31
交货地点: DDP至海南现场
2.5关于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项目设备(对于代理商投标的,其代理的制造商需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对于许可证已到期正在续证过程中的视同满足要求。
2.6最高限价: 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供货设备对应的民用核安全设计/制造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的制造商应具备资质)。对于许可证已到期正在续证过程中的视同满足要求。
3.3.3供应商应已实施了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
3.3.4供应商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技术转让
供应商如采用了引进或转让的技术设计和/或制造设备,应提供技术转让的协议书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人。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4.2获取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8:00)。
5. 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2日10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D栋。递交采购文件时,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2采购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递交的,采购人有权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及电话:曹雅彬 010-88023125
联系人邮箱: caoyba@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2 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