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轨交高品质科创空间配套道路(一期)--云辉三路施工 / 标段答疑01号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在网络上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1:1、招标文件第46页,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4 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 3 分。在满足资格要求业绩的情况下,增加 1 个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的已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加 1 分。本小项满分为 4分”,项目管理机构总分值才10分,项目经理就占了4分,直接占项目管理机构总分值的五分之二,大于三分之一。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的规定,其人员的分值不能超过该项分值的三分之一,为使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招标人修改此要求。
回复1:我公司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的通知”编制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4、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提供1个业绩作为基本业绩要求、1个业绩作为加分业绩要求,总共需要提供2个业绩;但该项目无基本业绩,有且仅有1个加分业绩。项目本身只需要1个业绩就可以了,为什么项目经理却要求提供2个业绩?明显存在为其他单位量身定做,排斥投标人的嫌疑。根据2015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中的第三十二条,其内容为“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招标人修改此项要求,如不修改,我方将保留向有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的权利。
回复2:我公司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的通知”编制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1、招标人提供cjz版本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内给定了材料和数量,由于各不同人组价方式不一,定额材料不能保持一致,请招标人取消该表内关于材料的要求。 2、招标文件第201页,工程款项支付方式中“单笔资金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含),发包人采用“现金+票据”方式支付:① 20%≤票据金额占比≤30%,票据指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条款中所指出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分别是指哪家商业或哪家银行的承兑汇票,其汇票的贴息费用或承兑汇票的票率分别是多少,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3:1、招标人同意取消该表内关于材料的要求,投标人按自行组价分析的材料填写。2、目前招标人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机构的确定以招标人开具前述汇票的时间予以确定;票据贴现价格是完全市场化方式,具体以贴现时承兑银行公布的贴现率为准。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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