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为吴中区户籍居民及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人口采购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和自然灾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部分组成,采用吴中区人民政府与民生综合保险定点服务商实行“联合保障”,保险定点服务商专业运作,具体由区政府授权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核实确认的保障模式。
保障对象:2021年底全区户籍户数235070户,2021年底全区户籍总人口75.2万人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口。
本项目保险期限为两年,即2022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6月30日二十四时止。
(二)采购要求
1、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按2021年底全区户籍户数235070户估算投保。
2、自然灾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2021年底全区户籍总人口75.2万人及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人口估算投保。
3、具体户籍居民以按统计局公布2021年底的实际户数及人数计算,非户籍人口以2021年底的实际人数计算。
4、本次采购采用吴中区人民政府与民生综合保险定点服务商实行“联合保障”,保险定点服务商专业运作,具体由区政府授权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核实确认的保障模式。
5、保险赔偿责任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50%:50%的比例分担,保险公司负责全面理赔工作,赔款资金先由保险公司按全额赔款金额划付被保险人账户,采购人和财政局在办妥报批手续后,将由采购人支付的保险赔款按季划付保险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响应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