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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南浔区红旗西片圩区整治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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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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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红旗西片圩区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南浔区红旗西片圩区整治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以浔水发【202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地点与建设内容
(1)工程建设地点:该圩区位于湖州市南浔城区东北部,开发区境内,东靠古溇港,南临长湖申线(頔塘),西至方丈港,北以横古塘为界,圩区总面积1.15万亩(7.67KM2)。
(2)工程建设内容:堤防总长13.40KM,其中加高加固9.31KM,其余4.09KM维持现状;加高加固堤防中土堤加高加固5.20KM,新建防浪墙1.47KM,新建防洪墙I型1.02KM,新建防洪墙II型0.53KM,新建防洪墙III型0.41KM,新建复式堤防0.63KM,新建堵坝0.05KM。新、改建闸站5座,总装机570KM,闸孔总净宽25m;新、改建水闸6座,闸孔总净宽42m;新建泵站1座,新增水泵2台,外排流量0.72m3/s;沟通水系2.64km。
工程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农村集镇(包括旱作区)为10年一遇24h暴雨从路面积水(作物受淹)起1d排至路面(旱作田面)无积水,水田为10年一遇24h暴雨1日排至农作物耐淹水深。
本圩区属小(2)型工程,工程等级为V等,堤防、水闸、闸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4个月。
投资估算:本工程核定工程总概算为7513.73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约6107.27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CA锁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的,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人瑞路601号
联系人:朱主任电话:0572-3912316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嘉业中路362号
联系人:江伟斌电话:0572-3020763
8.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
(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
(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3500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4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3500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4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5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6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7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8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需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3个月其中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4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5
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1、类似工程指:单个项目合同签约价3500万及以上,同时包含水闸(闸站)和堤防的水利工程;2、业绩证明材料指: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①、②、③均须提供,三者缺一不可。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认定工程规模的,还应提供有关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依据。
附件:
施工图纸.zip
编制说明.xls
南浔区红旗西片圩区整治工程水利招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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