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2097五华县2021年新造林抚育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2097五华县2021年新造林抚育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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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2021年新造林抚育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2021年新造林抚育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21﹞2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林业局,建设资金由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粤财农〔2021﹞11号和华财农〔2021﹞18号)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项目实施抚育面积53245亩,抚育的主要工序为割灌除草、松土扩穴、施肥培土和补种,工程分为318个作业小班。补植相思类树种和银叶金合欢共362786株,施复合肥1663412.7千克。本项目共划分12个标段,各标段抚育面积分布统计表如下:单位:亩
标段
乡镇
合计
人工造林
补植套种
更新改造
1
郭田、河东、横陂、双华
4833
2900
1664
269
2
横陂
4700
216
3595
889
3
岐岭、转水
4616
0
3580
1036
4
潭下、周江
4449
571
2745
1133
5
岐岭、潭下
4177
814
2736
627
6
华城
4379
0
4028
351
7
河东、安流
4389
1601
2788
0
8
安流、棉洋
4029
854
3175
0
9
棉洋
4292
0
4292
0
10
棉洋、梅林
4357
2447
1910
0
11
梅林、龙村
4628
1426
2738
464
12
长布
4396
0
4396
0
总计
53245
10829
37647
4769
2.2、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如下: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034874.93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894137.26元;
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884174.65元;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873674.81元;
第五标段:招标控制价830719.14元;第六标段:招标控制价838778.34元;
第七标段:招标控制价900943.76元;第八标段:招标控制价803875.70元;
第九标段:招标控制价822113.86元;第十标段:招标控制价926651.59元;
第十一标段:招标控制价940461.66元;第十二标段:招标控制价842034.60元;
2.3、工程地点:五华县河东镇、转水镇、华城镇、岐岭镇、潭下镇、长布镇、周江镇、横陂镇、郭田镇、双华镇、安流镇、棉洋镇、梅林镇、龙村镇共14个镇。
2.4、招标范围:按作业设计文件范围的造林抚育施工项目内容。
2.5、建设工期:90个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包材料(肥料和补植所需苗木)、包抚育(割灌除草、松土扩穴、追肥培土)、包安全生产。根据验收结果和实交税费按实结算。
2.6、评定标办法:平均值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丙级(含)以上《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具备林业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有关说明]梅市林函[2018]168号文要求,林业工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3.3、投标人登记前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温馨:投标人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时,企业类型应包含有建筑业-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咨询电话:19926158831);
3.4、信誉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林业部门作出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登记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须提供的资料:
4.2.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http://www.gzggzy.cn可下载)。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2.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的其中一个月社保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交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
﹙以上4.2.2~4.2.3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2.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2.5、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按本公告附件1格式)
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亲自到现场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持上述要求的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窗口)投标登记申请,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共3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登记结束时间止,企业还无法在平台投标登记中录入的,视为无效投标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2021年08月05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2开标室、第15开标室、第16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并于2021年08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招标人:五华县林业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华兴中路89号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3-443325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502-504房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9926158831
日期:2021年07月15日
附件1:
投标人承诺书
致五华县林业局:
(投标人名称)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证号:、身份证号:,目前无在建工程。
我司承诺如下:
1、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规定的登记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林业工程项目;
2、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3、我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后,在其他项目中标,将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如我司违反以上任一条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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