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2202100017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广安区民政局2021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1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更正内容 | |
广安区民政局2021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项目编号: 51160220210001731),按照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文件(广区财采【2021】82号),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撤销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14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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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华路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4751789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亿联五金城28#楼(电商运营中心5楼515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滕超明;联系电话:0826-589900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滕先生 |
电话: | 0826-5899000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