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20120210354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自动监测标记试点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18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930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自动监测标记试点项目:名称: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四川试点项目;范围 :对全省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自动监测数据应用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配合国家实施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要求:在全省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开展为期1年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配合生态环境部完善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和电子督办制度,推动三个行业提高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提升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修订完善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规则,探索建立以自动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的“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倒逼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1月20日;标准:供应商需提供试点行业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督办规则修改、比对监测、制定自动监控管理制度、驻场服务、技术支持及咨询等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谭竞科、帅志兴、汪发金(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依照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定额1.398万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398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备案编号:SCZC328902-202100014。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5927,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科园南路88号-A2 |
联系方式: | 028-8058912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 层801号 |
联系方式: | 028-8338838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超 |
电话: | 028-83388382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