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旺角国际的26层办公场所整体设计和装修
项目内容:整体设计和装修
初步规划:按照律师办公风格进行设计和装修
布局风格:中小户型为主
2.2招标范围:结合项目情况及资料完成本项目的装饰设计及装饰装修施工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饰装修等内容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3.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为本单位员工;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如发生,中标人应负责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因结构改变涉及的所有报批问题,招标人配合中标人完成所需报批手续的办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0至2021-05-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99号神州大酒店院内南楼5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拟参加潜在投标人须持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被授权人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⑤拟派项目经理注册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信用中国信息查询记录(查询地址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记录应包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内容);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查询记录(查询地址为国家企业查询相关网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记录应包含企业股权结构等内容)。
注:1、具有二维码的新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扫描,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如遇延期、换证或年检,请提交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09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11号冀华律师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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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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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11号冀华律师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99号神州大酒店院内南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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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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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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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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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鹏
| 联系人:
| 刘超阳 马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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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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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2327997
| 电话:
| 0311-8281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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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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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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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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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zgydzb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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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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