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照明系统及设备维修项目采购启动公示(寻找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电气照明系统及设备维修项目
项目性质:
服务
项目时间:2021年07月01日——2023年04月30日(北京时间)。
投标人范围:
国内
二、采购负责人信息
采购负责人:陈晓敏
电子邮件:chenxiaomin2016@cgnpc.com.cn
固定电话:
三、其他1、报名期限:2021.5.14-2021.5.20
2、报名材料: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项目经验材料等,发送到邮箱chenxiaomin2016@cgnpc.com.cn。(备注:邮箱不能接收超过10M的附件。)
3、工作范围:
防城港核电基地生产准备期间与机组接产及正式商运期间维修电气专业相关的以下活动:
1)防城港核电站电气照明系统及设备在生产准备及正式商运期间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式商运前的工程参与、移交接产、技术准备工作。
2)根据机组接产情况和日常维修需求及设备损耗情况,梳理全厂电气照明系统备件并及时提出采购信息,交我方审核采购。
3)根据我方程序及要求实施电气专业负责二期照明系统或设备相关的预防性和纠正性维修工作;
4)根据我方程序及要求实施电气专业负责的照明系统或设备的巡检或定期试验,并按要求做好巡检或试验记录;
5)除上述工作外,需接受、服从电气专业组相关工作安排。
4、资质要求
1)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板块合格供应商。
2)所有工作人员均必须具有丰富的电气照明设备检维修经验(3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一半以上人员多次参与过核电照明设备的检维修及移交接产工作;
3)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工操作证;
4)有一定的电脑基础,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5)以上条件为工作人员的基本技能要求,具体待进人员的详细技能要求还应满足我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具体技能要求,人员必须经过面试通过才能予以录用。
6)供应商须提前两周向我方提交所有待进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我方审核其资质。
7)供应商工作人员经我方面试合格后上岗,试用期2个月,如人员资质不符合我方要求,承包商必须进行更换。
8)供应商人员应满足核电站相关授权要求,接受电站相关培训、考核,并经审查符合相关规程的要求。
9)供应商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可供我方核查。
10)若供应商技术人员工作能力不满足工作要求,我方有权提出更换,并且人员变动必须经过我方同意。
11)原则上供应商的技术人员更换周期不得低于两年,且必须执行如下的替换原则:供应商任何人员离岗都应该采取人员替换的方式;人员替换必须是同等级人员之间的替换;替换人员及新进入人员的资质不应低于被替换人员。
若供应商技术人员需要进行内部调动或长期休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接替人员必须经过我方同意后才能上岗。
特此公示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