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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桥至宝山污水管道工程(一期)已由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经管审复〔202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苏桥至宝山污水管道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备案编号:GLJKQ-2021-ZCB-005
2.3建设地点: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桥片区至宝山工业园区(沿临苏路)
2.4项目背景:新建一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近期规模至 2025 年为2500m3 /d,远期规模至 2030 年为 5000 m3 /d),并敷设2根 DN250 污水压力管(近期 1用1 备,远期同时使用)将污水接至苏桥工业园现状2×DN400污水重力管。该内容分两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宝山工业园两苏路与临苏路交叉口处至苏桥工业园木兰北街的2×DN250污水压力管的敷设;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宝山工业园内 2×DN250 污水压力管的敷设以及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设。
2.5建设规模:苏桥至宝山污水管道工程(一期)污水压力管敷设范围为宝山工业园两苏路与临苏路交叉口处至苏桥工业园木兰北街处,管道长度约4229米,敷设两根DN250污水压力管(近期1用1备,远期同时使用);其中法兰式波纹钢塑复合管的管材为甲供材。
2.6本项目估算价:约668.84万元【其中:设计费30.8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48.05万元(不含法兰式波纹钢塑复合管的管材费用)、扬尘防治费4.38万元、单列的暂列金额(预备费)85.52万元】。
2.7计划工期:总工期(指自招标人发出项目实施通知之日起至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6月开始。
2.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方案设计劳务费补偿:无
2.10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11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4)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处于有效状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4)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1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 月7 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诚信库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
广西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ljkq.guilin.gov.cn/)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电话:0773-8477102
11.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土榕大道一号
联系人:厉工
电话:0773-313396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邮编:541001
联系人:李鹏宇、毛崇文、梁碧云、梁志捷
电话:0773-3569998
电子邮箱:908539804@qq.com
招标人(盖章):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