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文明树新风”主播小课堂系列公益广告制作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FJKT[DY]2021002-1)
一、项目编号:[3500]FJKT[DY]2021002
二、项目名称:“讲文明树新风”主播小课堂系列公益广告制作
三、采购结果
[3500]FJKT[DY]20210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 596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FJKT[DY]2021002-1 包1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200202 电视服务 | 电视服务 | 视频制作以及宣传 | 结合文明新风宣传重点及大众关注文明热点,制作《“讲文明树新风”主播小课堂》系列公益广告,每条时长30秒左右,另制作15秒短版供手机端传播及平面海报1张。 | 1 | 次 | 《“讲文明树新风”主播小课堂》每期公益宣传片计划在福建新闻频道和乡村振兴公共频道各排播一周时间,每天播出3次,黄金时间段1次。每期在《福建卫视新闻》《福建新闻联播》各插播3次。 | 596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孝标 (包1) |
评审专家: | 翁少华,徐建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5%计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帐 号: 761211018260001847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FJKT[DY]2021002-1 包1 :8940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的资格响应、技术商务部分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其资格条件、技术商务部分响应情况均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联系方式:15859073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黄惠琳、陈东英
电话:0591—87803505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