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沂高新区凤凰名都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沂高新区凤凰名都工程已由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以新锡沂投资核[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沭东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邺路南侧、珠江路西侧、天山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9亩,新建9栋27层住宅、1栋3层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1805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2000㎡(含幼儿园约4000㎡),地下建筑面积约38501㎡, 整个工程包括土建、给水、排水、电气安装、绿化、装饰、消防、防雷及室外附属配套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7762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日历天,施工工期:90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锡沂高新区凤凰名都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①项目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深化设计、附属配套设施(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水、排水、通信、消防、景观绿化、室外管网、配电房等项目设计)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和服务;②办理初步设计文件审査;③办理人防、消防设计文件审查;④配合业主办理施工图审查;⑤配合招标人前期报建、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⑥配合业主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2)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工程设备购置等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 2016年01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 2016年01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投标人 2016年 01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6年 01月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6年01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业绩;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6年 01月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如设计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应提供合同备案表);提供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3自2019年04月1日(含)以来,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0年04月1日(含)以来,投标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投标申请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施工单位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7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江苏”[网址:http://credit.jiangsu.gov.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3.4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30 日至2021年06月08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08日9时30分。
5.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工程总承包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沭东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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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新沂市锡沂工业园黄山路8号
|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南洋国际商城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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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1400
| 邮 编: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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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季 刚
| 联 系 人:周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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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6-81600129
| 电话:0516-834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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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