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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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盘锦高升经济区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盘锦高升经济区备案。以盘县行批字[202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高升经济区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高升经济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10485001001
盘锦高升经济区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包含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图送审配合、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竣工图编制等;整个工程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试运行、验收服务及保修期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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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5月30日 开工至 2023年05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6.其它要求: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资格;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3、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5月24日 13: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6.开标说明: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地址: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21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须在2021年05月23日15:00前交纳完成。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的形式和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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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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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高升经济区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刁威
联系人:
王志宇、赵乙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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