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210000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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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1、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三、资金财政性资金,本次采购预算为563.75万元(最高限价:530.35万元)。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10:30(北京时间)。2、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最高限价:530.3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更正后:现更正为: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三、资金财政性资金,本次采购预算为563.75万元[最高限价:510.41万元(含基本预备费25.88万元)]。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17日10:30(北京时间)。现更正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最高限价:510.41万元(含基本预备费25.8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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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崇州市水务局 |
地址: | 崇州市崇阳街道永盛巷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 823-8115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28-6754823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高女士 |
电话: | 028-6754823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