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河道清淤工程(一)施工高新区河道清淤工程(一)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河道清淤工程(一)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高新区河道清淤工程(一)项目立项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0]3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新区河道清淤工程(一)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2.1.2建设规模:高新区河道清淤工程(一)施工位于无锡市新吴区,主要工程内容为香泾浜、南沿港、下甸桥浜、宅基浜、周泾浜五条河道清淤工程。清淤长度约14.85km,总清淤量约11.55万方,采用干河后水力冲淤,泥浆运至固化场地固化后,再行外运。
2.1.3合同估算价:15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河道清淤固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淤泥高压板框压滤脱水固化处理的项目,单项合同淤泥方量≧9万方(水下方)(类似工程有效期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2、通过联合体投标取得的固化工程业绩,不得视为联合体中非固化施工方的业绩;3、通过总承包单位进行固化专业分包的固化工程业绩,该固化业绩不得视为总承包单位业绩,(未进行专业分包的,须提供未专业分包承诺书及业主证明材料);4、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至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盖章)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量和工程特性(工艺)以施工合同或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为准。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7.0版本的信息为准。
自2019/04/2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4/2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1/2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29日9:00时至2021年05月10日17: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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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文化西路4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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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周敏科
联系人:
张彦春、殷琼烨
电话:
电话:
13914173886
传真:
传真:
0510-8166512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78237282@qq.com
202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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