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功能室器材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灌南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功能室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NZFCG2021-012X
2.项目名称:灌南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功能室器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本次询价预算为88.2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人。
5.采购需求:灌南县各中小学校装配89个功能室,包含科学、美术、音乐、体育等功能室器材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附件)
6.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供货、运输(含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中标后费用不再另行增加,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供货完成并可正常使用
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者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于投标文件中,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7日18:002.
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