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所需城市交通治堵大数据分析系统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所需城市交通治堵大数据分析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5月7日9:00-12:00,13:30-17:00(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9:30
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所需城市交通治堵大数据分析系统开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7日9: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NBZFCG2021W004G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所需城市交通治堵大数据分析系统开发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11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1100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9:30
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17号
联系人(询问):桂佳楠
电话:0574-89186037
联系人(质疑):桂佳楠
电话:0574-8918604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市行政服务中心504室
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电话:0574-87187963
联系人(质疑):洪女士
电话:0574-8718796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
汇信CA:400-888-4636
天谷CA:400-087-8198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