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军区机关老旧住房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含造价)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军区机关老旧住房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后建函【2021】1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保障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与军队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50%:50%,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保障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宁省军区机关老旧住房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含造价)招标
2.2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皇姑区,具体为北陵大街49号、老道口小区、24户、沈阳修理所小区。
2.3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为辽宁省军区机关老旧住房小区改造项目,包括35栋住宅楼,房屋总建筑面积共计15.8万平方米,涉及4个小区、1545户居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本体、环境整治、服务设施、道路维修、庭院排水、屋面防水、外墙保温以及配套的上水管线设施等。
2.4设计周期:25日历日,10天内完成工程完整的设计方案及设计效果图及造价,15天内完成所有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招标图设计、概算编制、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和造价(含概算修正和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全过程现场配合和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包括:招标控制价,出具工程量清单;协调该项目所在区域内水、电、燃气等各专业设计的衔接协调)等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总投资:6998万元,标段估算价:15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6日08:30时至2021年04月23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05月07日9:0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单 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保障局 单 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保障局
职 务:项目负责人 职 务:项目负责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保障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
联系人:刘晓强
电话:024-28871818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姜工
电话:17696605404、13804016913
电子信箱:syzbych@163.com
2021年0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