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新区城管局高新区环卫处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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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9日 11: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预算金额 | ¥52.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黎黎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1696339 |
采购单位 |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0431-81330985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解放大路810号7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黎黎0431-81696339 |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城管局高新区环卫处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3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管局高新区环卫处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XQZC2021-031
长春新区城管局高新区环卫处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2021-031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3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管局高新区环卫处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购买险种:雇主责任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第4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80%(含180%)。
4、保险公司投标牵头分支机构投标的特别说明
投标人代表属于保险公司总公司直属机构或省级分公司的,须持有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招标人只接受每家保险公司的唯一授权。
5、财务要求:要求近年( 2017 年 01月 至 2020年12月)财产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 2017年 至 2019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6、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提交近3年(2018年01月至2020年12月)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18年01月至2020年12月无行贿犯罪。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8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30时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刘博
电 话:18043180232
监 督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张黎黎
电 话:0431-81696339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杨经理 180431917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黎黎
电 话:1804300963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第4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80%(含180%)。4、保险公司投标牵头分支机构投标的特别说明投标人代表属于保险公司总公司直属机构或省级分公司的,须持有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招标人只接受每家保险公司的唯一授权。5、财务要求:要求近年( 2017 年 01月 至 2020年12月)财产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 2017年 至 2019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6、信誉要求:(1)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3)提交近3年(2018年01月至2020年12月)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4)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18年01月至2020年12月无行贿犯罪。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至2021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431-81330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系方式:张黎黎0431-81696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黎黎
电 话: 0431-8169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