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泉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泉广播电视台事业 |
行政区域 | 平泉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9日 11: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 09:1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胜裕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33438637 |
采购单位 | 平泉广播电视台事业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33268882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振华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休门街32号金桥商务2楼2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6063286 |
项目概况
平泉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09点1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130800202100436
项目名称:平泉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
采购需求:一年内为我市拍摄并制作10期反映平泉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内容的电视专题片,并安排在承德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重点栏目时段安排播出中播出,借助承德广播电视台宣传平台传递到全市八县四区,进而更好的助推平泉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高量发展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或能够在承德广播电视台播出的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资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泉广播电视台事业
地址:平泉市平泉镇
联系方式:15833268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振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休门街32号金桥商务2楼201室
联系方式:0311-86063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胜裕
电 话:1523343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