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水文监控系统建设项目(2021年度)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文监控系统建设项目(2021年度)已由河北省采购办以J332089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张家口共计24处国家基本水文站视频监视系统建设,省水文中心、承德、唐山、廊坊、沧州、衡水、张家口分中心监测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云构建全省水文监控体系,新(改)建无线雷达测流设备6套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水文监控系统,二标段:无线雷达波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9至2021-04-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0 09:00,地点为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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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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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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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雅
| 联系人: | 卢玲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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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1-85696560
| 电话: | 0311-83055039 1373113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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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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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30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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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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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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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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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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