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招)2021041600009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渝怀铁路增建第二线秀山至同田湾段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
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EBONE-202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怀铁路增建第二线秀山至同田湾段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委关于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段增建二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IX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房建部分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秀山至梅江段
线路起于改建铁路重庆至怀化线秀山出站端K426+767.5(成都铁路局、广铁集团管辖分界点),止于广铁集团管段渝黔省界ZDK459 600(既有线K459 762),线路建筑长度33.393Km。
(2)梅江至同田湾段
线路起于既有渝怀线兰桥站出站梁家湾大桥桥尾渝黔省界(既有渝怀线里程K459+762,二线里程ZDK459 600),止于既有同田湾站出站端K610+000,线路建筑长度152.595km。
本项目设计范围内设有梅江、松桃、普觉、桃映、铜仁、铜仁东、漾头、锦和、齐天坪、同田湾10个车站。包括通信、信号、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防灾、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等相关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0.46亿元,建设总工期27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渝怀铁路增建第二线秀山至同田湾段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