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购买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
有效期: |
2021-04-16 至 2021-05-06 |
撰写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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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购买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1年5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THCG2110
项目名称:购买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 □询价
预算金额:1444324元
最高限价:1444324元
采购需求:购买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太和区公安分局辅警)
合同履行期限: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4.1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2具有合格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3投标人须是专业的劳务派遣企业并具有丰富的人力劳务派遣经验;
4.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3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到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解放西路226号,锦州市太和区政府后楼三楼,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的,采购中心拒绝受理)。
3.2 供应商未经领取公开招标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时,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五.开标会议
5.1 开标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时10分,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5.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太和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15698705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解放西路226号,太和区政府后楼三楼。
联系方式: 0416-4890016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市太和区政府资金结算中心
账号:401064859712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欣
电 话:0416-4890016
九. 确认签字
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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