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锦州太和区(产业园区)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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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行政区域 | 太和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6日 09: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锦州市市府路93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27日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锦州市市府路93号) |
预算金额 | ¥26.129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袁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2910313 |
采购单位 |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单位地址 | 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施先生0416-4567018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市府路93-7号40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女士0416-2910313 |
项目概况
锦州太和区(产业园区)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01室(锦州市市府路9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L20210416
项目名称:锦州太和区(产业园区)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12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12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评价。
2、服务标准:符合的规定及主管部门的其他规定,提交成果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3、成果要求:2021年度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年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图规范》)等,制定本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成果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网上下载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6日 至2021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01室(锦州市市府路93号)
方式:现场领取/线上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锦州市市府路93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锦州市市府路9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方式: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a2910313@126.com,[emailprotected]/* */�代理公司后领取采购文件(到付拒收))
2、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施先生0416-4567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市府路93-7号401
联系方式:袁女士0416-291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 0416-29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