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三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公告三。本补充公告三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公告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三为准。
一、泰顺县人才公寓工程勘察设计的答疑内容如下:
1、经现场踏勘,场地内南侧存在局部约9米高的小山体,请问:今后是否进行场地平整或需保留山体进行设计?
答:地块南侧天祥路后期考虑实施,其余山体按保留设计。
2、请问:标书中第五章第四点设计要求中,注明的:办公楼必须独幢设计。
问:1)该独幢设计是否指只能设一幢独立的办公楼?是否允许设两幢及以上独立的办公楼? 答:独幢设计指单独幢式设计,幢数不作要求,一二楼可考虑裙楼连接。
2)该独幢设计是否指只需考虑独立办公出入口?答:在满足消防通道等规范要求前提下,独立办公,每幢独立出入口,比如:可设计中庭,统一电梯进入。
3)是否可以在办公楼底层设置商业? 答:可以。
3、该地块内由不同功能的建筑组成,请问:住宅与办公、商业的地下室及停车是否需要独立设置或可以统筹考虑?
答:可以统筹考虑。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7-67566723。
泰顺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