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公告编号 | WB-2021WH-W-075 | 截止日期 | 2021-04-21 |
招标代理 | | | |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物资和后勤分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分公司兰普尾灯产品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2.432000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物料编码:C0070612 名称:尾灯(右) 品牌:兰普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LPQZD26-03-000 个数:20.0只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专利采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兰普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次采购清单内尾灯产品的生产厂商;
2.兰普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铁道部定点企业,专业生产铁路客车电器控制系统,照明灯具系列、LED照明光源等系
统的供应商,其公司生产的产品已在上海地铁4、11、13、17号等多条线路列车上均有广泛使用;
3.本次清单内的产品为11号线车头尾灯日常维修备件,考虑到产品的整体结构设计和安装尺寸接口等要求,要与
原照明系统结构和设计匹配,非本线路品牌、系列产品不能互换,备件更换需与原品牌保持一致。故为确保保障
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
采用既有设备下的品牌备品备件。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七、拟定供应商:兰普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司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物资和后勤分公司
地点:上海市石龙路588号1号楼103室
受理电话:021-63189188*633931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或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urchase@shmetro.com。合约管理部受理电话:63189188*605987监察室受理电话:64695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