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凤凰山危岩带治理工程监理
答疑书
编号:(TC219D041)-答疑1
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对招标事宜提出了需要澄清的问题,现答疑如下:
问: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的建安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业绩(与本项目类似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指投标人提供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业绩中须包含危岩治理且危岩治理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监理)。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意见书。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提问:边坡治理,滑坡治理等地质灾害治理类业绩是否满足条件,为什么非要危岩治理工程达到2000万元的规模?
答:根据本工程特征及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2.业绩要求”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边坡治理、滑坡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业绩中须包含危岩治理且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根据本工程总投资规模,结合本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建安工程费约6811万元,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危岩治理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监理业绩符合相关规定。
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是否设置业主专家或招标人代表,请明示!
答:按相关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名和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5名有关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问:招标文件34页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企业业绩“在满足资格条件业绩基础上,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另承担一个合同的总投资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含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加 2 分,资格条件业绩不计入本项加分;本项最多得分为 2 分。同一个业绩按得分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记一次得分。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如有)或监理业务手册扫描件。”加分项中业绩明确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既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什么又要求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如有)或监理业务手册扫描件,未竣工的项目何来竣工验收资料,岂不是自相矛盾?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4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的规定,总投资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的资料中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为:如有,即是已竣工的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未竣工的业绩不需提供竣工验收资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本答疑是对原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答疑内容的部分,均按本次答疑作相应更改。
招标人:巫溪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50000120210407001070101]巫溪县凤凰山危岩带治理工程监理.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