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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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骆岗生态公园市政配套预留工程一期及合肥西站地下预留空间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监理1标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BZ0067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BZ00679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合肥骆岗生态公园市政配套预留工程一期及合肥西站地下预留空间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监理1标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监理范围内土建工程投资额为108137.16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工期36个月,2021年5月31日~2024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招标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大连路站:车站及附属所有结构(含部分站内二次结构)和回填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黄河路站:黄河路范围内的车站结构及道路恢复放行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其余车站工程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附属工程均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大连路站~黄河路站区间风井:区间风井结构及回填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S1线合肥西站~盾构井区间和10号线合肥西站~盾构井区间:区间需配合国铁合肥西站工程建设时间,不得影响合肥西站工程建设。其中盾构机下穿合肥西站西站房及西广场须在西站房及西广场基坑开挖完成后且投入使用前完成,并停机等待至东站房基坑开挖完成后,再下穿东站房且在东站房投入使用前完成。两个区间下穿东站房后,需待合肥西站提供接收条件后才能接收。因合肥西站建设工期不确定因素较多,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停机等待时间的不确定性。
    除上述总工期外,承包人须满足发包人区段节点工期要求, 为其他单位提供施工条件。工期节点要求最终以招标人工程筹划为准。发包人保留工期节点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承包人应无条件满足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10招标范围:监理范围内土建工程包括:大连路站(含部分站内二次结构)、黄河路站(含部分站内二次结构)、大连路站~黄河路站区间风井、S1线合肥西站~盾构井区间(含盾构井)、10号线合肥西站~盾构井区间(含盾构井),共2站2区间、1个区间风井和2个盾构井。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524.3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 1 月 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独立承揽的已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该监理业绩对应的土建工程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包含正线地下二层(及以上)车站;
(2)不小于0.5公里(单个区间单线长度)盾构区间;
(3)该土建工程投资额不小于5亿元。
注:上述业绩评审要素须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
(1)高级及以上职称。
(2)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已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该监理业绩时间不限,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该监理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在任。该监理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该监理业绩对应的土建工程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包含有正线地下二层(及以上)车站;
(2)不小于0.5公里(单个区间单线长度)盾构区间;
(3)该土建工程投资额不小于2亿元。
注:上述业绩评审要素须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3.5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2、3.3、3.4、3.5和3.6条要求;
(2)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5和3.6条要求;
(3)项目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职工;
(4)在项目履约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监理人员数量占监理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9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8.2 招标代理机构
8.3 电子交易系统
8.4 电子服务系统
9. 其他事项说明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平台。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4参加本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代表等进场人员,应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1994320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5227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10247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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