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泉州市妇产医院(综合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招标编号为环闽泉招[2021]014号,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第一医院,代建单位: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泉州市妇产医院(综合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
1.2项目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南路215号泉州市妇产医院;
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50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1.4招标范围:①依据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现场勘查、监测设施、监测报告编制(含专家评审)等;②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包含现场勘查及报告编制(含专家评审)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按照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2)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编制水土保持分析报告;
(3)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发包人组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信息公开及备案等;
(4)水土保持监测需要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1.5服务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季度提交审核后的报告。
1.6 服务质量:合格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一星及以上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
2.3投标人拟派驻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①水利水电工程师(水土保持)资格,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②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③具有中国水利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证书(水土保持施工类);④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2.4其他条件要求:
①提供三个近三年泉州地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
②提供三个近三年泉州地区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工作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及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批复)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若出现弄虚作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2.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29日(09:00-17:30),自行至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5号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4月15日09时30分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04月15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5号楼3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费用
7.1本项目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9.50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废标处理;该费用已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包含现场勘查、监测设施、监测报告编制(含专家评审)、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包含现场勘查及报告编制(含专家评审)等,还包括服务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一切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泉州市东街248-252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25958788
招标人(代建单位):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7509018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5号楼3层,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188583/18159302537
联系人:小谢
监督部门:泉州市第一医院
电话:0595-2219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