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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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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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15 至 2021-04-22 |
撰写单位: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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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辽宁政府采购网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5月11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1-0415-1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529,910.00 元
采购需求:44路信号机、403满屏信号灯、800*600双位数显倒计时、一体化抓拍单元、镜头、终端管理设备、红绿灯信号检测器、信号灯杆、电警杆、杆具基础、三维万向节支架、白光LED频闪灯、线材及辅材、镜头、8路智能终端管理盒、三维万向节支架、白光爆闪灯带光栅、白光LED频闪灯、窄波平板雷达测速仪、桌面式电源适配器、卡口杆、杆具基础、道路交通标志牌、校时服务器、存储服务器、光纤敷设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4月15日
至
2021年 4月22日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1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 819096039@qq.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024-53024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
024-57556188
邮箱地址:
819096039@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
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馨凝
电 话:
024-57556188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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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附件: 2021.4.15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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