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冬雪湖亲水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锡伯族广场雕塑维修养护工程监理、体育公园照明设施工程监理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14 至 2021-04-15 | 撰写单位: |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冬雪湖亲水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锡伯族广场雕塑维修养护工程监理、体育公园照明设施工程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13-00108
二、项目名称:冬雪湖亲水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锡伯族广场雕塑维修养护工程监理、体育公园照明设施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冬雪湖亲水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锡伯族广场雕塑维修养护工程监理、体育公园照明设施工程监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抚顺市新抚区礼泉路35-1号
中标(成交)金额:1.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冬雪湖亲水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锡伯族广场雕塑维修养护工程监理、体育公园照明设施工程监理
服务类
名称:C1006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负有第一责任。发现问题以监理通知形式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主管单位,并限期整改,否则出现问题由监理单位承担负责。 监理单位必须坚持每日巡查制度。要有专人负责,要求配备相应的交通、通讯工具及相关设备,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设备用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要先于城管局发现问题,并保证问题及时解决。 监理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的工作时间同步,无特殊原因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先请假。无特殊原因施工期内监理不得更换,如需更换,监理单位需提前1周向城管局申请,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在此期间做好交接工作。 城管局赋予监理单位管理权限,代表城管局行使管理职能。加大工作的管理力度,并对养护安全教育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服务要求:强化养护监理单位日常工作。对每个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城管局,并按此要求严格执行。要求每日要有监理工作日记(以备抽查)。对施工中的各种问题要有书面记载(备查)。监理单位要做好“苗木死亡确认单”、“监理通知”的存档和保存,以备工作需要。
服务时间:冬雪湖亲水平台建设工程2021.5.1-2021.7.30 ;锡伯族广场雕塑维修养护工程 2021.4.20-2021.6.20 ;体育公园照明设施工程2021.4.20-2021.6.20。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范、张明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冬雪湖亲水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锡伯族广场雕塑维修养护工程监理、体育公园照明设施工程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足柒仟按柒仟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6号C9座
联系方式:024-89715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5710554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刚
电 话:157105543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冬雪湖拼谁平台建设工程(终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冬雪湖亲水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锡伯族广场雕塑维修养护工程监理、体育公园照明设施工程监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1.其他:一致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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