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村镇西庄窠村防洪整治搬迁项目管理(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韩村镇西庄窠村防洪整治搬迁项目管理(二次)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0】123号 、永发改招标核【202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永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0平方米(150亩),其中建筑占地32540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32540平方米,绿地面积350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964.90平方米,主要建设180户居民住宅及配套公建,包括幼儿园、商业用房、医疗卫生所、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红(白)理事会、污水处理站、配电室、电气、给排水、暖通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并对原有房屋进行拆除,拆除面积30600平方米。
2 施工地点为:本项目位于永清县韩村镇西庄窠村。
3 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4 服务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要求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
5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6 拦标价:1400000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基本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中任意一项: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综合资信资质(2)辅助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中任意一项: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单位乙级专业资信资质。以上基本资质要求、辅助资质要求中至少各满足一项。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3.5 韩村镇西庄窠村防洪整治搬迁工程分为造价咨询、EPC工程总承包、监理三个招标阶段,本次招标项目管理的中标人不得为以上三个招标阶段的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5 09:00至2021-04-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08 10: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永清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市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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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永清县益昌路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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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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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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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雷
| 联系人: | 邢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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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932622537
| 电话: | 0316-266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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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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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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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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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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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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