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灵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891001B01,
2020年灵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灵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00716-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0年灵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建设内容:一标段:道路硬化约28628.62平方米(其中马家庄村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其他全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二标段:道路硬化约27226.6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三标段:道路硬化约28129.55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建设地点:一标段:西城南、东洼、马家庄、北托;
二标段:高家湾、慈峪、上下庄、王家沟、瓦房台、南朱乐
三标段:朱食、南托、三圣院、东木佛、北湖、南湖。
最高限价:一标段:5.28万元;二标段:5.09万元;三标段:4.99万元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结束止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2020年灵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二、三标段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5 09:00至2021-04-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灵寿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康主任
| 联系人: | 赵垚鑫 |
电话: |
0311-82518909
| 电话: | 18132430302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984956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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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bozhan@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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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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