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亚招字(2021)0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2021年度)零星修缮工程已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文林山革命陵园内;
2.2工程规模:单项零星维修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在5万元以内,年度零星修缮总额不超过20万(最终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库内甲级评审机构评审金额为准)。
2.2招标范围和内容:2021年度(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零星工程,负责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全年的零星修缮项目,全年零星修缮总额不超过20万,期限9个月。零星维修工程界定为:单项维修在5万元以内,主要包括:办公场所改造,墓区、幕墙、长安堂等修缮、设施(备)安装与维修、水电维修(需配备水电工一名)随叫随到(在接到通知后最迟不超过1小时达到现场)、日常维护、环境卫生清理及垃圾转运,以及其他零星维修工程及其突发事件抢修等(在接到通知后最迟不超过1小时达到现场)。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由招标单位在实施前通知,具体详见附件1。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人不对项目金额投标,只需承诺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库内甲级评审机构审核后的工程总价下浮4%作为工程结算价。
2.4工期要求:合同期限为9个月;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或 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B1座四楼)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4月12日14: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整(¥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楼4层);
7.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以上所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公众号及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文林山;
电 话:18950402967,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B1座四楼;
电话:0591-88315135;15159450518传真:0591-88080336 ;
联系人:苑亚敏、江林河
监管部门: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阳光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地址: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