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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02县道(相城区太望线穿沪宁铁路二期工程)改扩建工程设计
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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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X302县道(相城区太望线穿沪宁铁路二期工程)改扩建工程设计
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审批投建[202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望亭镇北部,由三段组成,第一段由生辉路与何杭路交叉口至涉铁段西侧下穿起点,第二段由涉铁路东侧下穿终点至现状G312跨线桥西段,第三段由现状G312跨线桥东端至华驿路北侧段
规模:总长度约2.18km,设计费估算价约130万元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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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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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3205010304010356001001
| X302县道(相城区太望线穿沪宁铁路二期工程)改扩建工程设计
| X302县道(相城区太望线穿沪宁铁路二期工程)改扩建工程设计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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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4日9:00至2021年04月19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行业(道路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桥梁、排水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招标内容:方案、初步设计及修改批复后的细化工作、初步设计概算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若需要)、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全部内容。(四)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监控及信号灯)、照明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在内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五)备注: 1、资格审查申请事宜须由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取消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单位;7、未中标方案补偿:第二、三名未中标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九)、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十)、代建方:苏州市相城区通标交通工程维运有限公司。(十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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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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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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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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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郎莎莎
| 联 系 人:
| 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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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65827015
| 电 话:
| 0512-6805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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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 | 传 真:
| 0512-6807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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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4057721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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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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