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济宁市财政保障中心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75号(济宁市财政保障中心)
联系方式:05372606077(济宁市财政保障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县(区)许庄街道春华路33号市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37-7817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0020210100003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1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澄清内容: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文件要求,删除A9-A10标包的投标资质要求,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修改为:采购品目包号所属行业资质要求造价咨询服务兼投不兼中A1-A5标包专业技术服务业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A6-A8标包专业技术服务业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信息化项目造价咨询兼投不兼中A9-A10标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无会计服务兼投不兼中A11-A12标包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造价咨询服务(8个标包)、信息技术咨询(2个包)、会计服务(2个标包)为同期招标项目,供应商可对所有标包进行投标,但同一供应商在同类标包中最多可中1个标包。若某一供应商为同类标包中多个标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标包序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为中标人。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一、前附表5.投标人资格要求8.本项目的特定相应资质条件亦做相同修改。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编写8.3技术部分:“3)固定资产台账、软件服务合同、车辆购置证明”修改为:“3)固定资产台账、软件服务合同、车辆行车证”,其余内容不变。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附件十二:评分标准中,A11-A12标包涉及项目负责人实力的条款:“项目负责人提供2018年以来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提供2018年以来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其余内容不变。4.因1-8包,11-12包没有实质性变更故开标时间不变,9包、10包有实质性改变,故开标时间变更为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A1-A8包:2021年4月25日09:00(北京时间)A11-A12包:2021年4月23日09:00(北京时间)A9-A10包:2021年4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变更为: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