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新疆吴忠市公安局人体损伤鉴定专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新疆吴忠市公安局人体损伤鉴定专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1-04-14
详细内容:
吴忠市公安局人体损伤鉴定专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4月13日 22:5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人体损伤鉴定专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临床检验设备,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采购单位吴忠市公安局行政区域利通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3日 22:5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青年公寓70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4: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青年公寓704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东东项目联系电话15009535656采购单位吴忠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50米(恒昌未来城2期西南侧约150米)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 李东东 联系电话:15009535656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永康路48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509507898附件:附件1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吴忠市公安局人体损伤鉴定专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D-ZC20210102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人体损伤鉴定专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合计 (元) 一标段 人体损伤鉴定专家辅助系统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定标之日起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策性价格优惠折扣规定1.1所投项目的所有产品进入品目清单(有效期内)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1.2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监狱企业的评标价计算规则:1.2.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承担的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提供的服务。1.2.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承担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承担服务的,视同为大型企业。1.2.4本办法所称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2.5 本办法所称福利性企业指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认定的福利企业1.2.6评标价的计算:1.2.6.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情况: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6%);1.2.6.2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标价计算:与小型/微型/监狱/福利企业联合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5、提供整套系统与宁夏公安厅人体损伤鉴定专家辅助系统管理平台对接且实现数据交换功能承诺书。注:1、以上详细的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2、所要求资质件均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登记资料发送至宁夏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nxbdxmgl@163.com),成功后统一发布磋商文件。注: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青年公寓704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青年公寓7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公安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50米(恒昌未来城2期西南侧约150米)         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 李东东 联系电话:150*****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永宁县永康路48号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5*****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东 电 话:  150*****656 

附件下载: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三号线资源开发经营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灵山县武利镇大黎村委大黎垌污水处理站工程及水利维修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新生儿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云南省峨山县职业高级中学电子商务网络通讯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 永清县养马庄乡养马庄小学附属幼儿园等个幼儿园工程—永清县石各庄小学附属幼儿园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气象信息综合风险处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泊头市中学教育基地附属道路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重庆 巫山县神女庙遗址保护工程(二期)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南省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企业信息化系统设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