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8202100008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污染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09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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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附件“评审文件”内附件“资格性及实质性评审情况表”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1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计划编号:(2021)0169,采购预算品目为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804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80400元/年(大写:壹佰壹拾捌万零肆佰元整)。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28-82829642。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六、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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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神仙树西路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519368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亿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德商国际A座605-2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苟老师;联系电话:028-6573460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话: | 028-65734600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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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