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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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4月12日 15: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5:0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5: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预算金额¥49.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景保钢项目联系电话13949533102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采购单位地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中段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晓刚0372-2997533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景保钢13949533102
项目概况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21-4 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贫困地区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贫困地区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汽车维修等相关内容)■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为其办理的相关资料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3.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至 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方式: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21-4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90000元 最高限价:49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 490000 49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5.2数 量:24辆 5.3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贫困地区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汽车维修等相关内容)■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为其办理的相关资料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3.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4月13日 至 2021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3.方式:现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3.1. 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 非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3. 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采购供应给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采购供应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专家对采购供应给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采购供应给的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供应给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4.售价:3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4月 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1年4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地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中段联系人:王晓刚联系方式:0372-29975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联系人:景保钢联系方式:139*****1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景保钢联系方式:139*****1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地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王晓刚0372-299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 联系方式:景保钢139*****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保钢 电 话: 13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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