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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2021年04月12日 15:4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采购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行政区域通州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5:4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竞谈室2(3057)预算金额¥3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无项目联系电话无采购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采购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01467566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采购邀请(磋商公告)受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的委托,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就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采购需求: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套,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三十天内。7.质量要求:合格新产品,符合本项目招标参数要求,规范维保。8.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接受/不接受),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名。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服务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B、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C、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D、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E、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F、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G、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服务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3057 )五、开启1.时间: 2021 年 4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3057 )。六、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系方式: 139*****566 2.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名 称: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联 系 人: 吴先生、张女士 联系方式: 139*****128 180*****098九、其他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_2__份3. 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或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4. 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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