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凌源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法院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2日 11:4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47.31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宇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2825609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法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82-4-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21-6989197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22825609 |
附件: |
附件1 | 凌源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04.01最终版.pdf |
项目概况
凌源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10401001
项目名称:凌源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3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3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宽屏电脑80台:处理器不低于酷睿i5-9400/ 16GB DDR4内存/128G SSD+1TB机械硬盘/2GB独立显卡,键盘鼠标,商用正版win10以上系统,正版完整版office2010,约27英寸窄边框显示器,三年整机上门保修服务;
高配版电脑1台:处理器酷睿不低于i9-10900K/内存16G DDR4马甲/至少1T固态/电源约700W/键盘鼠标,商用正版win10以上系统,正版完整版office2010,约27英寸4K高清显示器,三年整机上门保修服务;
稳定器1台:不低于1T移动硬盘/EF 17-40mm f/4L USM 广角变焦镜头;
笔记本10台:酷睿i5-1135G7处理器,16G内存,512G SSD,2G独显,商用正版win10系统,15.6英寸FHD(1920*1080)显示屏;
27英寸窄边框显示器15台: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至2021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82-4-8号
联系方式:0421-6989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