矾石水道航道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矾石水道航道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
矾石水道航道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2.1.2
工程建设规模:
矾石水道航道一期工程建设范围为矾石航道(宝安综合港区进港航道至深圳蛇口港),约
29.13km
。航道按
5000吨级船舶全潮双向通航标准建设
。
2.1.3
工程建设地点:
深圳
市
2.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
。
2.2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2.3
招标内容:
主要负责与该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招标人需求依法组织招标代理服务,包括对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进行市场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协助进行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协助招标控制价备案,依法完成招标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登记及接收申请资料,接受投标单位登记;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并对项目招标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总结,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
2.4
最高投标限
价:
60.70
万元(
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53.67
万元,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7.03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招标代理服务期: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招标代理工作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且合法有效。
3.2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需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实际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不能开具社保证明的,需提供该地区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开具对应规定月份社保证明的,需提供该地区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和实际可以开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在招投标的相关领域(含政府采购)没有因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处罚期的。
3.4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购买:请投标人于
2021
年
04
月
12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30
时至
11:
3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持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自拟封面)一式二份(一正一副),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办理登记手续。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1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zggzy.cn
)、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
;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
1001
号
;
联系人:葛工
;
联系电话:
0755-83613883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611
号
2701
室
;
联系人:
洪工
;
联系电话:
020-36492667
;
8.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
1001
号
;
联系人:葛工
;
联系电话:
0755-83613883
;
2021
年
04月
12
日
附件:
招标公告(发布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