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屏山小学校园文化设计建设采购项目(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23]HJFJ[CS]2021002-2-1)
一、项目编号:
[350423]HJFJ[CS]2021002-2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屏山小学校园文化设计建设采购项目(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423]HJFJ[CS]2021002-2-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上海校之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2-9048室 |
695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23]HJFJ[CS]2021002-2-1 包1
上海校之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200399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校园整体导视系统、校园景观绿化、校园景观雕塑、“社会核心价值 |
包含对项目的深化设 计及施工,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即为最终交付。 |
1 |
项 |
项目的深化设 计及施工,达到采购人的要求为最终交付 |
695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温育生 (包1) |
评审专家: |
罗维兴,荚永君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②收取方式: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③缴纳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账号:81001100000919 ④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且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纸质合同送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鉴证章留存备案一份。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23]HJFJ[CS]2021002-2-1 包1 :10425元
收取对象: 上海校之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流县屏山小学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
联系方式:13859121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
联系方式:0598-828078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丁文莉
电话:0598-8280788
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