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某部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宜春市某部绿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宜春市某部绿化工程;2.工程地点:江西省宜春市;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4.项目投资约204.69万元;5.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拨款;6.工期:20日历天;7.设一个标段。
二、报名资格条件: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015年新标准)。③拟派建造师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不得有在建工程。④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应按赣建办〔2017〕14号和赣建审批[2020]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以及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拟从事建设活动的企业相关人员需从已办理信息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登记网页截图、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表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资格审查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保密承诺书等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向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其他项目”栏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将报名成功截图及以下报名资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542238710@qq.com)后,获取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④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电话)。
2.相关要求:①由于本工程具有特殊保密要求,凡已报名的投标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作为责任人签订《保密承诺书》(见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凡未递交或虽递交但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②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的“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本工程定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3室)开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投标报名单位是否能正式参加投标,具体以资格审查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及要求为准。
五、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招标单位:宜春市某部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3070513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正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3607953388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