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钢管---2021-2022年度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生日蛋糕采购招标项目
宝鸡钢管- 2021-2022年度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生日蛋糕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G-scbzfwzx-2021-0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按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安排,由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工会办公室及采购部组织2021-2022年度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生日蛋糕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及用量: 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品名 | (结算)额度 | 两年预计数量(张) | 两年预计总金额 | 备 注 |
1 | 蛋糕券(卡) | 300元/张 | 700 | 210,000.00 | 实际采购数量以最终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
2.3协议有效期:本数量为两年概用量。每季度据实结算,框架协议签订有效期为两年。
2.4交货地点: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工会办公室(综合管理科);
2.5供货周期:接买方通知3日内将蛋糕卡(券)送货到交货地点,紧急情况1日内将蛋糕卡(券)送货到交货地点;
2.6结算方式:中标单位接我方通知后按季度到我单位送达相应数量蛋糕券(卡)并进行现汇结算;
2.7门店要求:投标人在宝鸡市范围内,应该拥有不少于三家门店(含3家)。(否决项)
2.8提供样品:在开标当日须提供本品牌门店在售且业绩销售较好、顾客评价较高类型的生日蛋糕一个(不小于六寸),提供面包等特色糕点若干(规格品种及数量自定);同时标注使用的原材料和在门店的零售价格。(否决项)
2.9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食品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中标单位提供的食品如出现质量异议,我方有权要求供方进行第三方检测,如果检测结果证实中标单位所供食品不达标,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并对买方进行赔偿;如中标单位在中标供货期内,供货物资出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情况被综合管理科发现,或者被使用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举报投诉超过三次;出现如上问题之一的,投标人有权立即终止中标人供货资格及相关供货协议,沉没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在宝鸡钢管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生日蛋糕采购招标的投标资格。
2.10售后服务要求:
(1)我方职工持蛋糕券(卡)消费时,中标人能够做到按照销售门店规定标准,无差别对待我单位员工并提供价值、质量与在售产品相同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2)我方职工持蛋糕券(卡)消费、自愿领取其它等值食品时,中标人应该不附加任何条件提供相应产品及服务;
(3)中标人应保证蛋糕券(卡)的消费使用范围是各销售门店所有在售产品,包括阶段性有折扣、特价、赠品等活动的产品,同时,在用蛋糕券(卡)结算产品价格时,折扣类产品按门店实际打折促销价格执行;
(4)我方职工持蛋糕券(卡)选购蛋糕或其他糕点类食品进行消费时,无选购次数及时间限制。
2.11 选商方式:公开招标。
2.12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向合同签订单位缴纳合同签订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
以上项目要求标注为“否决项”的为参加本次招标需要满足的必要条件,即各投标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能够满足买方上述各要求,一经中标,必须履行相关义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完成招标标的物的生产、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并且具有保证食品卫生和质量能力的制造商;必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包括标的物)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文件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否决项)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类似标的物的供货合同或者发票复印件。
3.4信用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商且在宝鸡市内有多家直营门店,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直营门店地址及联系电话 ,以方便职工购买。(否决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先通过银行对公转帐方式缴纳标书费后,联系招标方并向招标方提供银行转账单据证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及标书费缴纳发票。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21年 04月 09日至 2021 年 04月14 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在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采购三室索取,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4.2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潜在投标人须按要求将投标确认函回传595311502@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 年 04 月 30 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以快递方式递交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采购三室,投标人应按招投标法要求提交肆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1 年 04 月 30 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三楼会议室
七、中标
7.1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以电汇形式向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缴纳金额为合同签订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联 系 人:王 娟 邮政编码:721008
电 话:152 2917 8520
招标机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联 系 人:王 娟 邮政编码:721008
电 话:152 2917 8520电子邮件:595311502@qq.com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账 户 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61050162950000000055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