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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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河南国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1)0103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095】
3、资金及控制价:自筹资金;招标总控制价:32453887.62元;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2.0万m3/d。服务范围主要为偃师市西区,即偃师市商城遗址以西、洛河以北区域,包括偃师市首阳山片区、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北园。服务面积为7.71平方公里。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准IV类水标准(其中TN<10mg/L)。本工程通过对多种提标改造方案进行比较和分析,结合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工艺和现状污水水质特点,最终确定本工程提标改造工艺为反硝化滤池+臭氧活性炭池,除臭系统采用生物滤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现有改良氧化沟,新建调节池、反硝化滤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臭氧活性炭池、臭氧机房和臭气处理系统。
一标段:反硝化滤池、臭氧活性炭池、臭氧机房、改良氧化沟、机械反应斜板沉淀池改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调节池、纤维转盘过滤间改造;厂区管道;厂区自控设备;厂区部分改造工程及路面拆除和硬化、厂区绿化。
二标段:臭气治理工程
除臭系统工艺及设备安装:生物滤池设备及安装、改良氧化沟反吊膜安装、粗格栅提升泵房改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造、污泥调理池改造、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斗改造、厂区臭气管道安装。
三标段:监理标
5、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6、工期要求:
一至二标段工期:180日历天
三标段监理服务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2、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在2020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在2020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三标段: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以及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本单位在2020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一标段至三标段须同时具备: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件的扫描件,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对以上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7、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到中心进行项目交易的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配合门岗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2)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3)根据全国防疫风险等级划分为中、高级风险地区企业参加投标的,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并携带相关防疫证明、资料方可到我中心参加开标。
(4)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首阳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5101206
代理机构:河南国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路以东东方今典10幢1单元1603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379-80856706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主任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1291
202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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