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级防汛物资仓库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法人为盐城市机械排灌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
称
:
盐城市级防汛物资仓库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概况:
盐城市级防汛物资仓库拟建于盐连铁路以东、兴业路以北、东风物流园以西,中坝河以南近72亩地块。工程总估算1.6亿元,总建筑面积约为2万㎡(含市级防汛物资仓库、省防汛物资仓库、市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市机械排灌处维修车间及业务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室外堆场、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
、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业主方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答复意见经招标人确认后,加盖代理单位公章书面答复;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
、工期:
签订合同日至项目竣工验收。
3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的45%;本项目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45%。
最后报价(费率)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价,按照废标处理。
三、
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
、
目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名单范围内。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招标代理的独立法人。
3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
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3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7月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两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行政处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9 日至2021年4月1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
报名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237号二楼盐城市机械排灌处工管科。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4月24日8:30-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
盐城市机械排灌处
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开标地点:
盐城市机械排灌处
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陆先生
,联系电话:
0515-89086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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