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关于苏223井场泥浆岩屑处置现场环境损害评估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21-CQ6-F031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关于苏223井场泥浆岩屑处置现场环境损害评估已完成前期准备,资金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现委托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商。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关于苏223井场泥浆岩屑处置现场环境损害评估;
1.2项目概况及范围:
①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苏223井场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估算该违法排污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并编制生态环境损害技术评估报告,为本次事件的损害赔偿提供基础依据。
②项目范围:
(1)调查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的事实;
(2)确定生态环境损害的事实和类型;
(3)分析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间的因果关系;
(4)确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时空范围和程度;
(5)评估生态环境恢复的可能性,制定恢复方案;
(6)量化生态环境损害价值;
(7)评估生态环境恢复效果;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1.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苏223井场。
1.5资金厂计划。
1.6计划投资:人民币12.1万元(含税)。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1-CQ6-F031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服务商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财务要求:服务商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无亏损(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鉴定的财务报告,鉴定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鉴定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鉴定报表或有效说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鉴定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人员要求:服务商至少提供服务人员共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鉴定专家1名,技术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与鉴定专家需具备环保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员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均须为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2.4信誉要求:服务商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仅企业单位提供,截图信息应为包含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股东信息等全部查询信息在内的完整资料);服务商被列入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六采气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
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2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税),售后不退,请携带银联卡,不受理现金业务。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供货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建议服务商代表携带本单位公章)。
5.谈判
谈判时间:2021年4月15日 9时00分;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谈判室。
6.联系方式
委托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
联系人:汤浩杰联系电话:029-86500165
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
联系人:吴国蓓联系电话:029-8254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