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在《镇江市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zhenjiang.gov.cn/cqdl.html)中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同意承租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承租方资格条件、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5. 承诺函(公告附件);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承租方资格条件、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3.承诺函(公告附件);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招租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五、备查文件
1、镇人防管发[2020]25号《关于梦溪广场人防工程配套用房招租的请求》
2、镇江市财政局批复《镇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申报表》
3、《委托书》
4、《房屋租赁简介》
5、《进场交易通知书》
6、《承租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7、《房屋租赁合同》
8、《人防工程无产权证情况说明》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10、《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租赁房屋照片》
13、《第二次招租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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