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市平高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20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约为12350.5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平高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1.2.2 建设地点:宁乡市东湖塘镇陶家湾村原宁乡市职业中专学校内。
1.2.3 建设规模:
新建宿舍1# 、2#栋建筑面积15148.82平方米,教学楼18#栋8152.5平方米,新建食堂19#栋415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455.72平方米。包括土石方、建筑装饰安装、给排水、强弱电、化粪池、隔油池、亮化及室外景观广场、挡墙等基础配套设施。
1.2.4 招标金额:8215.676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159.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55.77686万元)。
1.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
1.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最新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
(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1.2.8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目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2) 施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工程及安装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1.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 项目经理)。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2.5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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